飞劳动法 | 从一败诉案件看如何做好员工的考核
▲我们只发原创,本号所有论文均为蔡飞律师原创,点击蓝字,关注原创!探讨交流及其他联系可发邮件cf@kingpound.com。
第一部分 案例
某(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诉孙某劳动争议一案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6)京03民终5402号】
基本案情
北分公司主张孙某在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绩效考核得分均为3分,根据公司绩效评估制度,评级结果为3的员工为本年度最低贡献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未有改进的,北分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北分公司主张其在2013年和2014年两次向孙某提供绩效改进计划,经培训后,孙某的绩效考核得分仍为3分,没有改进。因而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孙某主张其并非不胜任工作,而是遭受了北分公司公司的不公平待遇。孙某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孙某相应工资损失。
主要判决
法院认为某公司无法对得出考核结果的过程进行举证,既以孙某不胜任工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判决某公司继续履行与孙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孙某相应工资损失。
判决理由:
北分公司主张孙某不胜任工作,其仅提供了孙某的个人业务承诺记录,既未说明对孙某得出考核结果的详细过程,亦未举证证明孙某存在不胜任工作的具体事实,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法院对北分公司主张不予采纳,其于2014年4月4日对孙某作出的解聘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判决某公司应当继续履行与孙某的劳动合同。
第二部分 如何做好考核
用人单位对员工考核,永远是管理中的难点,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往往不被承认,防止考核结果不被承认,需合法、合理且过程清楚。
1
考核制度要有合法性
1.考核制度的内容合理、合法。
考核制度因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在制作的过程中,需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考核制度已公示或告知。
同是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
考核制度要有合理性
1.考核的内容及程序需要细化。
(1)如果考核的内容有数十项,每一项均有具体的细化内容,则越客观越容易被认可;
(2)参与考核者既有上级的评价,也有同级之间的互评;
(3)被考核者要有异议、复核的权利;
(4)考核要及时。
2.考核的事实过程,要有充分证明
为避免无法证明考核的事实,除了要有合法有效的依据外,单位要做好如下的工作:
(1)保留考核过程的证据。
员工无法胜任工作时,对于其在岗位的工作态度、完成的工作量、质量等,需要有其签名及其他员工、管理人员人签名确认,同时,如每次均附上相应警示,则说明考核更具真实性、合法性。
(2)保留考核结果已告知的证据。
每次考核结果,都要送达被考核人,获得已送达的证明,如果有签收的证据,则最好。
劳动合同订立类
员工入职时单位该做的工作,这里全有了 |
从省检抗诉无果看,怎样才需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附指引) |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员工入职时应提供的资料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能马虎了事 |
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八种情形下,是否需签订劳动合同 |
被迫变换用人单位,合同签订次数累计吗? |
老板你错了之招聘篇 |
劳动合同约定类
劳动合同的履行类
飞劳动法|十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告知方式 |
哪些情形下可调整岗位?史上最齐总结 |
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后,劳动者坚持在原岗位上班是否构成旷工 |
有诊断证明,单位就一定要批病假吗? |
五步走,开除泡病假员工 |
怎样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及经营需要为由降职降薪?让我们从各种案例中找出结论 |
职工患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是否需终生负责(退职待遇)?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经济补偿金
飞劳动法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十二种情形 |
飞劳动法丨工伤职工自动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判决书缺乏说服力,我们来补充)? |
飞劳动法|现在起,经济补偿金计算发生重大变化! |
主动辞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所有情形 |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的标准和关系,这里全有了 |
又一逆天终审:60岁后以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职,获经济补偿金 |
劳动关系的认定类
工资待遇类
女职工类
工伤等社保类
劳务派遣类
天啊,法官助理是劳务派遣工 |
连省检都搞错而抗诉,看劳务派遣的几个常见错误 |
竞业限制类
未约定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是否有效(单效或双效)? |
堵住协议的这些漏洞,竞业限制约定才算完整 |
劳动合同期内约定竞业限制白捡好处,HR不可不懂 |
在职期间就给竞业限制补偿,白给了 |
你可能知道知道竞业限制的证据,但不会这么齐 |
裁判部门能否调整竞业限制过高的违约金? |
劳动法规解读类
解读广东最新的劳动争议处理标准,超级有用的提示不可错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新修改,几个不可不知的重大影响 |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解读之——工会职责 |
评北京高院最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解答的规定,折射劳动争议的一些典型困局 |
诉讼仲裁类
劳动仲裁中,涉程序的几个疑惑问题 |
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争议太大,一裁两审竟都不同 |
关于送达,再审开庭审理都输了,看了你可能出冷汗 |
专业法官的一份判决书,为什么这么多低级错误? |
我找了无数的案例,就是为了求证劳动争议中,一审增加的什么请求可以受理 |
必看!真实案例,如何犯上劳动仲裁请求最严重的错误 |
即使资深的劳动法律师,也应知道的六个避免职业风险必问问题 |
作为菜鸟代理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要了解的六个基本问题 |
劳动仲裁终局制度的五大缺陷 |
已撤回申请,又以同一事由再申请,还可以吗?不可以吗? |
劳动争议中,分支机构如何承担责任? |
其他类
关于飞劳动法
作者简介——蔡飞律师
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入围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律专业部部长
广东省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特约律师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团等
识别图中二维码,可关注这一坚持只发自己原创的公众号! ↓